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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基地与耗材补偿办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字体: 】【日期:2014/6/18】【作者/来源:王景添 】【阅读:47次】【关 闭
 

各教学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健全校企共建共管实习基地与实习实训耗材管理补偿原则,并维持实习基地的长久发展。学院制定了《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基地与实习耗材补偿指导性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基地与实习耗材补偿指导性意见

                                                                                                                                                                                   

 

                                                                           

                                                                                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基地  耗材  管理  办法  通知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共建

实习基地与实习耗材补偿指导性意见

 

校内外实习是强化专业知识、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综合性教学环节,校内外实习基地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场所,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纽带。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精神,鼓励学院各部门与行业、企业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建立高质量、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基地,为学生迅速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实际的操作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规范学院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按照互惠互利原则,明确校企双方的职责和利益、合作内容与方式。现就我院校企合作共建校内外实习基地和实习耗材补偿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意义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职业教育要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是高等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彰显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重点”。《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以现代产业体系为依托,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行业参与、校企结合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共同体。根据骨干院校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学院要积极探索和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

二、基本原则

1、学院各教学部门应遵循“优势互补、产权明晰、互利互惠、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原则建设和管理校内外实习基地。

2、学院各教学部门为建立和管理稳定的生产性实习基地,应主动与企业接触,通过友好协商,探讨生产性实习基地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不仅限于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生产性实习,还可以委派优秀的教师到企业去开展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员工继续教育、技术开发等合作。

3、合作的企业也不必为学生的实习而调整生产经营计划,还可以从实习学生中观察、筛选人才,还可以分享技术合作的成果。

4、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基地功能多样化,根据生产流程和职业岗位要求,建设集“学做合一、生产与实训合一、教学与技术服务合一”的校内生产性实习基地和紧密型的校外生产性实习基地。

5、实习基地、“校中厂”、“厂中校”等合作项目,应坚持先进性、技术性、共享性和自我造血的原则,校企双主体共建原则。

 

三、基本条件

1、校内外生产性实习基地的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应的工作岗位相同或相近,能满足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

2、校外的生产性实习基地能基本满足学生日常生活需求。

3、校内外生产性实习基地具备一定的规模,同一个基地至少能同时容纳5-8人以上的学生进行生产实习。

4、校内外生产性实习基地具备培训教学、科研、生产等一体化的条件,逐渐形成“教学、科研、生产”一体化的“校中厂”、“厂中校”,开展理论教学和生产性实习。

5、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必须是持有执业资格的法人单位,与学院人才培养方向和专业建设对接的企业,有着良好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较高合作诚信度。校企合作项目应符合学院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需求,与各实训室、职教实训基地和教学工厂的设施设备与发展的方向基本配套,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主要职责

1、为适应人才培养模式创新需求,学院各教学部门应积极探索,开展与企业进行校内生产性实习基地、“校中厂”、“厂中校”、教学工厂、教学企业、高工工作室、工程师工作站、技师工作站等项目的合作。

2、学院各教学部门与行业、企业的共建实习基地合作由广东交通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统筹协调和管理。实训中心、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科研处、基建财务处作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项目论证、考核及相应的审批。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监察、审计。

3、学院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是沟通学院、企事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之间的联系,促进校企合作和人才培养,共商合作发展建设事项的机构和平台。统筹协调学院与企业的联系,指导解决校企合作工作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等。

4、学院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指导和协调二级学院分会及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开展校企合作工作,共同开发和建设专业,开展基地共建、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和就业推荐,进行相互兼职、员工培训,联合开展科研项目和技术推广。

5、学院各教学部门要根据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任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建立相对稳定的学生生产实习和就业基地、“校中厂”和“厂中校”,积极推行实习就业一体化。会同企业制定学生生产实习计划,实习期间安排有关教师对学生生产实习进行管理,安排教师到企业带队实习或定期到企业巡查指导实习工作。

 

五、权利与义务

1、校企共建校内实习基地要根据合作企业需求,提供校内共建生产性实习基地的场地与管理,组织学生参与教学、生产任务。

2、校企共建校内实习基地要为合作企业开放,为合作企业进行中间试验、研制新产品、产品性能测试提供方便,并予以优惠。

3、校内实习基地建设过程中,引入企业具有生产功能的仪器设备和企业文化,应按照真实工作环境进行设计、搭建,为学生创建真实的岗位训练、职场氛围,构建“校中厂”。

    4、学院依托职业院校校企共建校内外实习基地这一平台,组织教师参与企业合作,解决企业技术难题、进行技术创新。

5、学院各教学部门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提出实践课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与合作单位共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和安排实践课。

6、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过程中,应根据企业的生产特点、岗位设置和场地要求等实际情况,学院可投入必备的课堂教学设备,建设成能移植理论教学功能的“厂中校”。

7、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应支持学院实习基地建设,参与实习基地的设计、论证,并提供技术支持。

8、合作企业要根据岗位需求,优先从实习学生中择优录用新员工,帮助学生就业。

9、合作企业对实习学生按有关规定和实习合作协议提供合理报酬,支付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六、主要内容和方式

1、学院各教学部门定期指派一些高水平的教师到校内外实习基地,对职工进行继续教育或技能培训、考证工作,开展企业技术人员与学院教师的合作与学术交流,帮助企业提高企业整体素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2、学院各教学部门应建立校内外实习基地教学网页,建立实践教学网站,介绍实习基地合作单位并收集实习基地单位实习岗位信息提供给学生,同时也将课题、就业信息发布,以便实习单位和学生双向选择。

3、学院各教学部门应有明确的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和实习任务书。在实习结束后,实习教师应尽快根据实习质量评价指标写出实习总结,安排学生进行交流。

4、学院各教学部门应采用集中、分散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模式。集中指的是一个实习基地接纳较多的学生同时进行实习,而分散则是在同一实习基地实习的学生是由性质相近的多专业组成。

5、企业要根据生产、服务的实际需要,与职业院校签定实习合作协议,积极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相应岗位实习,安排对口专业的实习岗位,确定带教师傅,加强对实习学生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职业行为规范和职业技能培养,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

6、学院可接受企业设备赠送、设备推介、为企业提供设备场地,积极引进企业先进生产设备、产品、资金、生产线、生产标准用于实训和生产,共建生产性实习基地。

7、合作方式可采用政府投资拨款、行业、企业资金、学校自筹资金、股份制等多方融资筹建。内容可采用学院的场地、教学管理资源与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共同出资建设与经营,实现优势互补。

8、企业的部分生产任务可以搬到校园,由学生在校内生产性实习基地完成。企业提供原材料、少量资金、相关技术人员、相关技术,经营与管理。一方面作为自我造血,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作为“教学做一体化”教学实施载体。

9、在校外生产性实习基地实习期间,企业要安排好学生日常生活,保障实习学生的安全,对确实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学生要支付合理报酬,不应将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

10、企业、学院双方要加强对实习学生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职业行为规范和职业技能培养,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

11、学院要利用实习基地的平台,发挥教学资源优势,根据企业需要,共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基地。通过企校合作,建成新产品、新技术的培育孵化基地,建立企业研发基地。

 

七、  顶岗实习基地管理

1、顶岗实习基地的设置应根据专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通过专业学院或系(部)的考察研究和内部会议的决定而设置。

2、顶岗实习基地建设过程中,应根据企业的生产特点、岗位设置和场地要求等实际情况,学院可投入必备的课堂教学设备,建设成能移植理论教学功能的“厂中校”。

3、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应支持学院实习基地建设,参与实习基地的设计、论证,并提供技术支持;对实习学生按有关规定和实习合作协议提供合理报酬,支付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顶岗实习基地的管理以合作企业管理为主,为了解决顶岗实习和指导学生实习造成的企业生产耗材损失,学院与企业之间可以协议的形式明确实习耗材的补偿方式和计算方法。

 

八、学生实习耗材补偿的原则

1、学院建立健全多元化经费筹措保障机制,校企合作经费保障

办法。

2、设立校企合作实习基地建设的实习专项资金,并纳入学院年

度财政预算,作为学生实习实训基本保障。包括:实习消耗材料、低值易耗品、日常办公用品、耗能费、设备维修费、管理和服务费、基地发展资金和奖励支出等。

3、要本着“成本分担、利益共享”、“谁投资、谁受益、”、“利润回归教学”的原则,学院与企业共同签定生产性实习基地协议,基地产生的效益按一定比例分成,学院收入部分纳入实习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的不足,以保障基地的造血功能和可持续发展。

4、在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基地立项申请书中应详细说明项目预算,报送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投入。校企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均应建立台帐,单独收支和核算。

5、学院应根据企业实际生产需求和生产性实习基地实习学生数量,与企业友好协商,企业以优惠的价格和耗材补偿的方式,补贴实习基地中企业基础材料方面的损耗。

 

九、绩效考核制度与奖励

1、建立可行的监管制度与绩效评估考核制度,旨在加强校企合作实习基地建设、明确建设目标、引导过程实施与监督。

2、校企合作的实习基地建设利润分配除必要的给予投资者回报外,更多的应用于共建基地自身发展或教师、学生的奖励。

3、学院每年召开实习基地总结会,对当年的校企合作实习基地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并与年终部门目标考核、个人职称评定及评优挂钩。

 

本指导意见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实训中心。

 

00年十二月二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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