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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安全管理指导意见
 
【字体: 】【日期:2014/6/18】【作者/来源:王景添 】【阅读:43次】【关 闭
 

    校外顶岗实习是学生教学中的一环,是提高专业知识、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和实践技能重要的教学环节,也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纽带。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业生就业见习条理》(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颁布)的精神,规范学院与行业、企业的合作的行为,按照“共建、共管、共担、共享”的原则,为学生迅速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实际的操作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现就我院校企合作共建和管理实习基地,实施安全的顶岗实习、明确校企双方安全管理的职责、义务和管理方式等方面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意义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学生顶岗实习时实施工学结合重要途径之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职业教育要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同时指出: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是高等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彰显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重点”。《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以现代产业体系为依托,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行业参与、校企结合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共同体。根据骨干院校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学院要积极探索工学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在实施工学结合的同时,将顶岗实习安全作为人才模式改革的重要保障。

二、 基本原则

1、学生顶岗实习安全职责由政府、学校、企业、个人共担,各自负责相应的安全责任。

2、合作各方应遵循“优势互补、产权明晰、互利互惠、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原则建设和管理校内外实习基地。

3、合作各方应努力创建一个环保、无毒无害、无安全隐患、无四级劳动强度的顶岗实习环境。

4、顶岗实习中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启动实习安全的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和确保顶岗实习的稳定。

5、合作各方应通力协作,稳妥、有效化解和处理顶岗实习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三、 安全管理职责

1安全职责分担。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中,政府的职责是:

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规范顶岗实习安全制度。学校的职责是:顶岗前的安全教育、推荐和组织安全的顶岗实习活动。实习单位职责是:提供合适的、安全健康的实习环境,对学生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家长的职责:为学生个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或敦促实习个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实习前,二级教学单位必需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告知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及实习学生在实习时必须遵守的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学生签订学生实习安全协议、外出学生计划生育协议和购买实习期间学生人身安全保险。

3、实习单位应根据单位的实际,提供无安全隐患、无恶劣环境、符合或接近专业性质的顶岗实习岗位,并进行顶岗项目的安全培训。

4、顶岗实习学生应及时与家长沟通,告知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并自觉购置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保险。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服从企业指导老师的教育和管理,时刻采取防范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四、 安全事故处理

1、学校、企业和学生个人应尽职尽责,互相协作,区分职责和

义务,合理处理学生在顶岗实习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2、顶岗实习中发生的一般性安全事件,顶岗实习指导老师

可以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做出处理。

3、顶岗实习中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实习指导老师配合二级学院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调查取证,做出处理,并将调查取证过程的材料和处理结果报学校备案。

4、顶岗实习中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由学院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的安全组负责牵头组织调查取证,实习指导老师、二级学院、实训中心、学生工作处等配合,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处理的结果需在学院相关部门备案,并按照一定的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5、学生在顶岗实习中,因实习单位责任发生事故的,由实习单

位承担责任,实习单位应做好处理及善后工作。

6、因实习学生不遵守纪律、不遵守实习单位相关操作规程、违反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意外事故,或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不归而发生意外事故的,学院、企业不承担责任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7、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故,其责任鉴定及处理程序,按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五、实习生工伤保险

1、学校、企业、实习学生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书,明确三方的实习安全职责。

2、学校组织顶岗实习学生办理保险手续,在协议中明确学校和学生本人按照各占50%的比例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和医疗保险,并提供购买相关凭证备案给企业。

本指导意见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实训中心。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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